我3月1日进入公司上班,说好试用期4000,转正之后5000,但是在第八天的时候,我承诺老板,会长期做下去,但是工作当中发现这份工作不太合适我,在3月31日向老板提出口头离职,但是老板后来跟我说可能试用期薪资不会按照我说的4000扣去应该扣的项目,会比这些少很多,甚至很有可能不给我发放,如果我去申请劳动仲裁的,需要哪些资料,以及成功率有多少呢?
用工证明、薪资证明等。
2017-04-02 05: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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