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给对方6万元给的时候只有双方亲人在场。现在已经离婚了该如何才能要回这部分钱,需要什么证据啊?
1. 证明给了这笔钱。 2. 证明是彩礼性质的。 3. 符合以下条件: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不适用离婚,略)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婚姻家庭律师在线服务网)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2010-12-17 21: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