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因老公住院,所以想自己买一个保险,所以买了寿险和重大疾病保险,业务员在介绍时没有明确提出是否有甲状腺结节,我还问了业务员一句我的甲状腺有没有问题,但是业务员没有理我,我就以为这个不关键(没有证据)。2017年3月住院确诊了甲状腺癌,申请赔付时保险公司说没有如实告知,拒绝赔付。但他的健康告知书上说的是肿瘤(结节),没有明确写甲状腺结节,我理解的是癌症类才算肿瘤,我的结节是良性的,边界清晰。而且有专门的甲状腺条款强调的是甲亢和甲减,但我不存在这类问题,因此我应该算是如实告知,而且此次癌变的结节是住院手术首次发现,并不是之前的结节。这种情况下如果通过诉讼可以获得保费赔偿吗?病变的结节是手术住院首次发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