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开发公司出售一单元房屋,并给买受人办理了按揭,我公司作为银行担保,给买受人在房产部门办理了登记(未办房产证书),现在买受人不向银行支付按揭款,银行扣我公司保证金已经几个月的了。请专家指点迷津,我公司因该怎么做维护权利?以及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可以向买房者追偿。
2017-06-01 16:25:32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