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14年10月将我经营的一个店面及无形资产转让给了一位男士,合同约定他在2014年12月30日前付80万给我,但合同内没有约定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口头约定了如果逾期必须要计息。2014年12月30日他只付了20万,2016陆续还付了2笔,至今还欠款16万,请问我可以追偿利息吗?应该如何计算利息?
建议主动主张权利,如起诉。 如能证明此前约定逾期计算利息,则从违约时计算,否则从主张权利之时计算利息。
2017-06-01 22: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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