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月二十八日从内蒙古康乃尔公司辞职,四月份给我开了三月份的工资,但由于康乃尔公司将此工资填写为四月收入;而我四月十三日新到另一家公司,五月开支写的四月份工资,这样我的四月份收入就超过交税的限额,我认为这是由于康乃尔公司的过错造成了目前我需要多交税。此种纠纷你们是否受理?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7-06-29 16: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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