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因病期间,劳务派遣合同到期,根据有关法规,单位将劳动派遣合同延迟今年三十一日。这样医疗期与合同均已终结劳动合同也终止。并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是∶“因病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我主张医疗补助费与单位多次协商无果。为了维护个人之合法权益,我准备申请劳动仲裁。请问我这样做违反有关医疗补助费之劳动法规吗?
没有违反相关劳动法规。
2017-07-06 0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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