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在深圳进的公司,在公司上班至今,但是近段时间公司让一部分人去惠州工作,因为不是一个城市所以不想去,然后公司说不想去可以辞职,让自己写辞职书,辞职后能不能得到补偿吗,怎么收集证据,投诉劳动局有用吗?法院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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