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承包的荒地,陆续建了厂房,从2013年开始就没有继续建设,当时有承包合同 期限是30年,现在政府要把厂房当违章建筑拆除,合同说生产经营或种植。我想咨询关于这块问题。
改变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应当经过审批;合同约定的用途为生产经营或种植,说明村委会同意建设厂房,故厂房的性质属于临时建筑,应当不能认定违章建筑。
2017-08-21 09: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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