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有矛盾,发生了伤人事件,伤人的一方的朋友并不认识挑事的一方和他们也没有过节出于好心为缓解矛盾,伤人的人的朋友买了西瓜,为了切开顺便买了水果刀,之后双方见面,但是矛盾没有解开,愈演愈烈,直到伤人的人用他朋友买的水果刀将对方捅伤,被捅的人还在昏迷中,请问伤人的人的朋友会不会有连带责任,如果有会是什么样的处理结果
伤人的人的朋友并非故意为了他人行凶而提供犯罪工具 主观上无犯罪目的 客观上无犯罪行为 不构成共犯
2017-08-23 09: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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