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开始在同一单位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保险。然后到2013年,公司在员工都不清楚的前提下转让。但这个时候拖欠我两个月工资以及上一季度的奖金,共计8500元。但是一直说给。都是在敷衍,请问现在还有时效可以劳动仲裁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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