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于2015年七月末发生工伤。2016年一月经工伤鉴定为九级工伤。当年因在单位工作,不便讨要,如今我已经同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我想让单位支付伙食补助和陪护费,请问律师过没过时效期,要求合理吗?是否有法律依据?
你好,时效期已过。
2017-09-18 13: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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