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未成年人不能开具委托书的相关法律条款出处在哪里?请问谁知道?

咨询者 : gx219 - 重庆     时间 : 2017-09-21 11:21:43    状态 : 已解决



我儿子的爷爷当初在外地买房子时把孙子名字写上去了,现在儿子8岁,我们想把儿子的名字换掉,外地的房管局知名必须要委托书,但是我们这边的公证处不出具委托书,只能出具声明书。我现在需要去跟外地的房管局说明这个情况,想把相关的法律条款拿去跟他们说,请问谁知道,谢谢!

  最佳答案

邵春香律师   [江苏]    15995293455

《民法总则》10月1日正式实施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通则》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017-09-22 15:10:1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