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2017年10月31日在内蒙古霍林郭勒市收到一张违停通知。我是把车停在建行门口的停车位内。违章处理原因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说我车头未对外。请问这惩罚合理合法吗?
你好 如果对违停结果不服可以申请复核
2017-10-31 16:20:47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