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未办理结婚证的老公打伤多处,后来有去医院检查几个部位,病例上对我轻伤的部位有写到受伤,但没有拍片检查,所以不知道骨折。后来也报了警,小地方派出所也一直往家庭纠纷处理,报警后也并没有带我们去检查。让我回老家走法律跟他离婚,派出所不管,最后他在派出所给我写了份打我的事实。…到一个多月后是检查出来当时骨折两处,后来去派出所给做了鉴定,两处轻伤,对于鉴定结果对方也签字了。后来被刑拘…现在案件到了检察院说,证据不足,给退回来了…对方也出来了…我该怎么办?(问题就出在我跟他关系特殊性,所以派出所给调解说是纠纷,也没有派出所的人带我去检查,。其次就是派出所鉴定都给做了,而且也构成了,对方也签字了。现在跟我说证据不足,让我去哪儿找证据啊。他不可能说我这两个骨折的地方就是他打的吧)这个程序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