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给别人矿石欠我26000元钱,我诉至法院,因对方未出庭法院已缺席判决对方支付我26000及银行同期利息,我于2010年12月10收到判决书。我想问我该如何拿到欠款有没有时效限制。谢谢。
判决生效后,你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执行费无需先行缴纳,属于事后缴纳,由被执行人缴纳。额度包括申请费和因执行产生的必要直接费用。
2010-12-18 09:31:35
收到判决书15日后,判决书生效,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2年内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0-12-18 08: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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