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零三年和同村村民私自购买一处房屋,当时没签合同没有见证下购买的,住了十几年。现在他说要要回去,他说当时是租给我的,我说是买的,而且村里人都是认为我买的。我和他是同一个村不同生产队的,每个生产队有每个生产队的土地,而那个房屋就是建在他们生产队的荒地上。听说这个房子建的时候买了土地钱,在国土资源局里面有底查得到的。 想问一下,按照法律的角度,他有权利拿回这个房子吗?如果要打官司上法庭,我能和他打官司吗?
由于您只听说在国土资源局里面有登记,建议您先了解情况,确定是否有。
2017-12-04 16: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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