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孩子的爸07年结婚,婚内生育女儿跟儿子,由于感情基础不牢固,男方缺少责任心,婚内更是有暴力倾向,从14年9月27日开始分居至今,中间没有太多联系,夫妻关系也是名存实亡,过两天是第二次起诉开合议庭,不知道还要补充哪些材料
您好,您最好提供一些能够证明分居情况的材料,比如说租房合同、对方承认分居的聊天记录等;还有对方家暴的证据,比如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视频、伤情照片等。可以说明您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官就会有可能判离。
2017-12-13 15:02:53
对于分居的事实及其他感情破裂的问题应当举证。
2017-12-12 14:42:57
请告知你的具体诉求包括孩子的抚养权等,来为你分析。
2017-12-13 10: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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