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 我的姥爷是老红军参加过抗美援朝,跟随过刘邓大军,一直在享受国家的抚恤金,有一次卡丢了,上当地的民政部门补了一张,可是之后那新卡里张卡里再也没有发过钱,现在我的姥爷去世了,但是还有个老伴。我想为姥姥找回抚恤金,曾经找过乡里的民政局,工作人说人死了,国家不给发了。 请问我还能为老人讨回抚恤金吗?上那个部门呢,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或程序呢?是不是要上法院提起诉讼呢?
可以! 建议直接曲线民政局投诉要求解决! 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 一 、丧葬补助费。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二、一次性抚恤金。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发给。 三、遗属生活补助费。从2007年7月1日起,对供养直系亲属按月给付的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遗属是非农业人口,户籍在省辖市市区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300元,户籍在县(市)乡(镇)的月生活补助费为220元;遗属是农业人口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150元。孤身一人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加20元。遗属生活补助费从职工死亡次月起给付。遗属待遇标准确定后,除我省统一调整标准外,不因遗属本人居住地变动而改变。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四、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个月的标准发给。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2010-12-18 11:4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