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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问题咨询!!!?

咨询者 : fa2147631815 - 河北     时间 : 2017-12-24 12:58:24    状态 : 已解决



各位老师好,我想咨询问题如下: 一、婚后购买房产,房产证为夫妻双方名,但购房款为男方父母出资大部分,男方出少部分!问:男方父母出款可否认定为借款;男方出资部分可否认定为婚前财产(结婚一年后购房,女方当时工作没编制,薪水很低,不足以出款,且女方父母也未出资)!离婚时这部分如何认定? 二、女方利用房产抵押投资,离婚时所得利润是否应该双方平分? 三、婚后住女方父母房,男方出资装修购家具家电,离婚如何界定? 谢谢!!!

  最佳答案

易轶律师   [北京]    13260300480

您好,1、婚后购房的这部分出资认定为赠与和借贷的可能性都有,得看到确定的证据才能确定。男方的出资只能算作夫妻共同的出资。2、婚后的收益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出资给父母的房子装修和买家电,如果没有借贷的证据,一般认定为赠与。

2017-12-26 10:34:20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不能认定为借款,属于男方父母赠与夫妻双方,也不能认定为南非婚前财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抵押投资产生的收益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与房屋共同等额分割;装修出资属于共同财产,应当补偿及分割;家电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割。

2017-12-24 12:51:58

闫建秋   [河北]    18932918019

房屋以产权登记为准,根据你的介绍,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出资是否是借款,则需要根据约定和证据确定。2是夫妻共同财产。3可能认定为赠与或借款。

2017-12-24 1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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