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干了五年,中途应该签了两次劳动合同,但是签的几年忘记了,从来没有给我上过保险,现在公司拖欠工资3万5,我已经离职,给了我一个工资结算单上面只一个有公司公章,我什么证据都没有,只有银行流水里面有公司给我发工资的信息和结算单。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有人证。
您好。您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托律师帮您起草相应的文件。
2018-01-02 1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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