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17年6月份成立,本人8月份入职,10月开始,工资开始拖欠,至今,已有10月、11月12月工资未发。想咨询如果去劳动局仲裁携带什么资料?另外,公司账户没钱,老板不愿自己掏钱,说是找投资人,目前有跑路的可能。
您好。需要携带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本人的在职证明、工资条、劳动合同等),仲裁申请书(说明事实和理由),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告即公司的企业信息以上资料。
2018-01-11 16: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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