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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本人在集团公司?

咨询者 : fa2147633657 - 海南     时间 : 2018-01-22 20:08:42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本人在集团公司财务部担任财务副经理,2015年集团公司组建全资子公司,由本人兼任子公司会计,并在子公司每月领取工作补贴,同时也管理集团公司财务部份工作。今年初,集团公司纪检部以本人在子公司领取的工作补贴违纪为由,让我上交2015年至今的补贴,我想咨询他们的要求合理吗?这部分工作补贴是违纪违法的吗?如果如此,这三年的额外工作补贴该向谁领取?

  最佳答案

张勇律师   [北京]    13552258067

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具体要看您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明确提出有工作补贴,

2018-01-24 14:07:36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张勇   [北京]    13552258067

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具体要看您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明确提出有工作补贴,

2018-01-24 14: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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