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83年从山东入伍,1997年转业留在新疆奎屯市,士官,服役年限14年。因安置不妥,一直没有工作,没有编制,三级上访终结,民政局告诉我没编制,请问:我应该有编制吗?有哪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是退伍军人安置内容可以查阅。
2018-01-26 22: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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