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法律专家!就有有件事想咨询你们,本人是一间幼儿园的老板,2017年10月份将幼儿园转让出去给另外一个人(乙方),乙方到今年一月份突然说毁约,理由是:随协议的物品清单有户外场所(及玩具设施)要转让给她,这份清单是签订合同后一个多月后才清列出来,由乙方负责清点物品通知我方过来签名,文件写着有户外场所一栏小字,当时没细看就签了。但是这个户外场所借用别人业主,当业主想收回去的时候这块户外场所(操场)必须要完整还给他。签订合同之前也跟乙方说明自己幼儿园情况,乙方也知晓这块操场可以给她使用,但是不能保证能使用多久当业主要收回去开发,必须还给业主使用。签订合同当时还有中介在场,他(第三方)看过这份合同知晓转让幼儿园并不包括操场这一项。 有一次三方(我,乙方,中介)在场协商,乙方承认签订合同之前知晓这种情况,中介也承认当时过户并不包含户外场所并认为乙方有临时的使用权,当时有将这段录音记录下来。请问拿着这段录音还有中介作证,打赢这场官司的概率有多大?而且我还要做什么准备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望专家指点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