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我于2016年10月和男方办的结婚手续,孩子是婚前生育的,大儿子现在五岁,一直由爷爷奶奶带,小儿子两岁半一直是我自己带,婚前男方有一套房产(现住房) ,婚后又以我的名字首付了一套。现在因双方感情破裂需要离婚,我想要小儿子的抚养权,因为孩子从生下来就我带到现在,孩子太小也离不开妈妈。我想要以我名字首付那套房子归男方所有,现住房分一半房产(估值也值80万)。你觉得这个条件可以吗
你好。离婚涉及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问题均是可以协商的,你的想法,能够协商达成最好。如不能协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现住房屋如对方主张是其婚前财产,不同意分割,法院应当会支持。小儿子的抚养权,因为他现在已不在哺乳期,法院基本是公平考量双方条件谁更有利于小孩成长,诸如居住条件、经济收入、陪伴时间、照看方式等等,其中物质条件是比较重要的。
2018-02-23 14: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