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由于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37天后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释放,但公安机关给我办监视住宅,6个月后监视住宅被解除,公安机关又给我办取保候审。我想问公安机关这样作合法吗?有没有法律规定。公安部的答复能带表法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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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1 11: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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