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993年9月进入湖北省丹江口市化肥T厂工作,被分配到碳化车间回收岗位操作工,至2003年3月化肥厂破产终止合月,已到特殊工种退休年龄45岁时候,去办理退休时,说我档案上有录用干部资格表,并且上盖有十堰市人事局章子,说是女干部,那时候我是老职工子女委培到武汉市化工学校学习,属于中专毕业分配到厂里。不能退休,并且55岁退休。我一天都没有从事过干部。为什幺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