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有两所房子都只有准建证,没有房产证。我父亲有一个儿子(已离婚,女儿归女方),三个女儿,现在我父亲年老了希望立下遗嘱将两所房子留给孙女(儿子的女儿),但是在孙女到了婚配年纪结婚后才能继承,在孙女未成年时,两所房子的监管权归三女儿保管。请问能否按以上意愿立遗嘱?应该办什么手续一遗嘱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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