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5年1月8日入职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单位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每周一至周五可休息一天,周六日工作,法定节假日工作,2018年2月因回单位工作告知我因我怀孕身体不适请假时间过长,算我自动离职,为给上社保,我能申请3年假日的补助吗?有实效吗
根据你的介绍,有权要求一定期限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保等。
2018-04-04 13: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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