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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是在医疗期间?

咨询者 : fa2147638028 - 广东     时间 : 2018-04-23 17:40:54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是在医疗期间被用人单位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于2017年12月13日申请劳动仲裁,15曰正式受理并通知2018年1月28号第一次开庭,因被申请人提供伪证,当庭申请司法鉴定。2018年3月15日鉴定结果出具证实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为伪证,并通知2018年4月17日第二次开庭,开庭当日申请人于开庭前向仲裁员提出要求,就鉴定费以及误工费等相关损失进行口头申请,仲裁员表示需要书面申请并宣布休庭,2018年4月20日仲裁委员会下达驳回申请人请求事项的决定书,并同时下达2018年5月9日第三次开庭的通知,至此,从受理申请至第三次开庭的时长共计达到140天,期间司法鉴定用时47天(该时间不计在审限期内),除此之外申请人从未签收过任何延期通知。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是否属于逾期未裁诀,申请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吗?是否提起诉讼即代表撤销仲裁申请?假如申请人现在向法院提交诉状,在法院未正式受理前,原仲裁申请会终止吗?谢谢!

  最佳答案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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