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 请教一下 对欠款玩失踪的人 我已起诉 之后发现 欠房租款的利息算少了 欠房租款算多了(打完欠条后又还给我一点)但是 这两项的合计金额比实际正确的金额少算了不到500元钱 请问我是否要在接到传票后15 日内当证据告知法院吗?还是开庭当天解释这件事?打完欠条后不安规定时间还款 最后我将他撵走 我撵走他的时间 还需提供证人吗?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诉讼请求,尽快申请;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2018-04-24 16: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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