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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0日租的房子,押金?

咨询者 : fa2147639270 - 黑龙江     时间 : 2018-05-21 13:35:05    状态 : 已解决



1月10日租的房子,押金1000。房东手写合同,由于上个租户水费未结清,房主口头及微信文字约定在下次贴水票期间产生的水费他们承担。5月18日,我方提出退租。原因是小区商户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小区外卖均无法营业,我们找了其他地方的店,所以搬走。房租剩余7个月,1100元/月,押金1000。共计8700元。房东说只能退5000。协商过后房东同意转租。同时房东提出,房子只能出租至我们合同结束的日期,且冰箱要搬走。5月19日。我们将房租给新租客。按照我们的房租标准租的。房东此时提出说我们的房租押金依然不退。但是我们这段时间用的水费他们承担。找新租客算我们帮忙。如果我们承担这段时间欠的水费,则他们退押金的一半。据查,水费已百吨计。每吨3元多。目前从未贴条。请问我们是否有权要回押金?他们提出的退一半押金水费我们承担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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