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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 : fa2147638495 - 四川     时间 : 2018-05-24 13:59:31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 六年前我在一房东手上租了一门市,(在大学旁边)。当时他收了我三万五千元的转让费(有收据),门市里只有很简单的装修(大概值三千元)。我是开饭店的,现在合同到期房东不继签合同要收回,我能让他退还转让费(三万五千元,利息另算)并补偿我装修,电器,餐俱的费用吗?(大概值五万元)...

  最佳答案

喻远军律师   [四川]    13658070317

需要以双方的合同约定为依据。

2018-05-27 07:40:17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若合同没有约定装修补偿条款,则你可以要求装修补偿。

2018-05-25 13:59:50

喻远军   [四川]    13658070317

需要以双方的合同约定为依据。

2018-05-27 07: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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