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我在2017年4月13日在一?

咨询者 : fa2147640629 - 呼和浩特     时间 : 2018-06-16 11:13:40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2017年4月13日在一家手机店办理了手机分期,分期金额2798元,共分12期总利息当时业务员说500多每期还287,我觉得利息也就市场价,就办理了,但还完12期之后还要和我要6期的,说我当时办了18期的分期,但这样利息一共得2368,我已经还完12期共3444元,剩下的我觉得不合理,想要拒绝还款可以吗?这明显是欺骗消费者。

  最佳答案

律师   []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