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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春盛科技开?

咨询者 : fa2147640863 - 湖南     时间 : 2018-06-21 21:39:56    状态 : 未解决



2014年5月,春盛科技开发服务公司与市电子工业局签定合同,租赁电子工业局两间办公房作为营业部铺面,租赁期限为三年。当年8月,租赁开始。次年4月,因营业部经营不当,关门整顿。营业部负责人李广外出联系新的业务。5月,电子工业局决定自己开办服务公司营业部,几次去人,去函,要求春盛科技服务开发服务公司终止合同,均因李广不再而未果。6月上旬,电子工业局最后一次书面通知春盛科技服务公司,声明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那两间办公室自用,并自己动手把春盛服营部的留存物品搬至他处代为保存。6月下旬,李广回来一看,营业部已不复存在。几次找电子工业局商谈,要求继续租赁,未得同意,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怎么写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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