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大樱桃育苗大棚3个,在209国道西20米处,25日左右天降大雨,大水顺国道西全部冲向我家大棚地里,造成3个大棚损失达20余万,因国道没有排水设施造成这样的损失请问是否可以通过法院申请赔偿(该路段施工管理方交通运输局已经表示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如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请问需要注意什么,如何取证及确定受损金额,谢谢
您好,如果要求赔偿损失需要提供造成损失的详细证据。
2018-06-27 21: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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