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份入股别人门店合伙50%拿了六万五千元。期间贷款买了辆车功店内用,因合伙人有案底贷不下来,用我的名字贷的。合作了两个多月,合伙人去了另一个城市,车也开走了。两个月的经营利润也没给我一分,并且还欠我5500多元,店内的之前到现在欠的水费2500多也是我交的 。现在他的打算是店里的50%股份不要了,余下的房租也不交了,车归他,贷款他还。我可以起诉他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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