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夜在桂林市中区路段被盗了一辆雅马哈。上了机头锁,并且叫了保管费用,过了一段时间车子不见了。保管人还看着别人开走的,现在费用应该如何赔偿,是6500元的林海雅马哈
你和保管人员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你的物品丢失了,保管人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19 12:3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