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您好,我租了房子,突?

咨询者 : fa2147642984 - 江苏     时间 : 2018-08-09 13:25:52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租了房子,突然不想住了,我是应按下述第一条来承担责任,还是应按第二条来承担责任呀? 合同约定的是: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指水电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没收剩余房款和押金,如不足抵过甲方损失,乙方应以现金支付赔偿。(我是乙方,因为是刚租下的房子,押金和租金[三个月的] 都已经支付了,水电费出来我也会的话我也会立刻支付。) 2,如租期未满,如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须向对方交纳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最佳答案

张树贵律师   [北京]    15101669375

您好!如果仅限分析上述两个解除合同的理由,您选择第2个理由承担的违约责任会轻一点、

2018-08-12 14:09:34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张树贵   [北京]    15101669375

您好!如果仅限分析上述两个解除合同的理由,您选择第2个理由承担的违约责任会轻一点、

2018-08-12 14:09:34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