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一下:我们当地有个新楼盘,如果想选房就得先交一万元诚意金才可有选房的资格,并且购房成功可享受一万抵二万的优惠.如未选房成功或放弃购房权可无息退回一万元.而且也签订了协议.选房是采取微信线上选房,当时售楼小姐告诉我们只要一直点"下一步",最后就可到选房的界面.然而我们选房时抢到了房号,但考虑不想要这房,就当天告知了售楼小姐我们不要了,但售楼小姐告诉我们放弃购房权就一万元诚意金不可退.我们就拿交诚意金协议争辩,但对方说我们当时进微信选房程序时,已经同意了里面附带的协议,协议里说明了"选了房,但放弃购房权一万元不退"这一规定.我们才恍然程序里面还附带了一份协议,之前我们并不知道.只知道我们手签了那份交诚意金时的协议.如果是这样,那选房程序里的那份电子协议与我们手签的协议相关规定就相冲突了,并不是补充协议.最后对方就不给退.我就想问我们有权利要回这一万元的诚意金吗?用什么方法可以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