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丈人因17点30左右,开电瓶车逆向靠道路右侧行驶于对面轿车相碰撞导致左腿俩根骨头断裂需要手术,(白天视线良好,无任何遮挡物。轿车车主只有看前方就不会有这起事故)交警判定是我方主要责任,轿车车主次要责任。医方说手术大概全部费用在5万左右。事发当天车主被带交警队做笔录了。医院检查费用还是我们到医院支付的(跟朋友借的钱)。我想问问,我们家支付不起医疗费用,如果不治疗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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