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商品房,一直未装修入住,2015年交房,现办理了装修手续准备装修,发现厨房漏水,是进户预埋水管漏水,已溢出来了,防水层不起作用;仔细发现,在漏水部位,之前已经修复过,防水层已破坏,楼板重新补过。找物业,物业说,是水管漏水,已过质保期,拒绝修复。请问我该怎么维权?确实水管质保已过,不过这算遗留问题吧,另外,是进户主管漏水,厨卫防水保修是五年,维修过的地方,质量也不合格,混凝土换成砂浆这也可以?还有就是客厅顶板混凝土,有一块大学城0.1平米的面积,可以用手刮掉,严重不合格。我还怎么维权,楼板是主体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