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富士康工作了5年,今年5月份体检时发现有肺结核,然后休假治疗,公司规定的医疗期为3个月,但这个病需要治疗6个月。目前还未完全康复,所以公司不给去上班,而且医疗期到期了,公司要辞退我,请问,这种情况我会得到什么赔偿吗?
您好,工作五年以上的,按有关规定,医疗期为六个月,期间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只有在劳动者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才可解除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018-08-31 10: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