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媳妇和邻居吵架后发生撕打,对方把我弟媳妇和我妈打的满头是血,我回到家问了下情况,就去找对方理论和要求给我家人治疗伤口,糟到对方拒绝,对方突然从厨房拿了把菜刀像我砍来,我下意识的用手挡了一下,菜刀砍在我手腕上,当时报警后,我就住院做手术,血管神经肌腱断裂,后期鉴定为二级轻伤,对方是取保候审而我的资料派出所交到检察院后过了快二个月又交到派出所,派出所从新找我录了口共又交到捡查院,在捡查院已经好久了,没往法院送,而已对方和捡查院的那个捡查管是亲戚,我怀疑我的案子在拖,我不想在我们县城的法院解决,请问去市里的法院能起诉嘛?如果可以,我要的是什么资料,起诉后大概什么时候能开庭,对方没有认何赔偿
您好,建议您按照以下二点考虑:1、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如果发现证据不足,可以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但也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而且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2、检察院不起诉,您可以向市级检察院申诉,或者直接到该县城的人民法院起诉。(自诉)。
2018-09-10 11:4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