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上班5年了,未签劳动合同,未给我购买五险。我向社保局反映,稽核科叫我交合同他们才受理,监察大队说超过2年了他们也不受理。请问教老师们,我到哪里可以申诉解决我的难题?先谢谢老师们!
您好,从以下几点分析:第一,由于您上班已经满5年,如今主张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已经过了仲裁时效,因而该主张无法得到支持。第二,您跟用人单位已经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单位未交五险行为违反劳动法,因此您可以请求用人单位足额补缴社保,当然您也可以同时解除合同请求经济补偿(数额为5个月工资)。
2018-09-13 10:3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