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婚四年,无性生活,一直分居。婚内男方经济上出现债务,为了还债,决定把现居住的男方父母的房子过户到女方名下,贷出些钱,还了债。而后每月的房贷由男方自己偿还。已经偿还两年。因当时过户时男方说暂时将房子过户到女方名下,等还完房贷要继续将房子过户给男方父亲名下。所以女方没有偿还过房贷。但男方经济不稳定,近几个月都没有偿还能力,房子又过户在女方名下,为了不让银行拉黑,女方帮着还房贷四个月,还帮男方还了一部分债。婚后一直是女方在缴纳生活所需费用。请问,女方现在想单方面提出离婚,有权分割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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