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在2009年开始安置,因为安置未达到需求,一直放置在一旁,并寻求法律处理。在2018年最终拿房。此时二人已经离婚多年。并且男方女方分别拿各自的份额。离婚手续在2010年办理。那么现在此房是属于离婚后财产吗?因为此房在2009年已安置,但当时尚未离婚。只是在2018年才觉得赔偿合理,并双方接受了房屋赔偿,并办理的房产证。房产证上显示是2009年。契税单上日期是2018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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