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7月份 我看到网上有人说移动充场什么的 600元档的 我就去办了 那人说2个月后解除合约的。可是现在 我收到了移动公司的律师函。怎么办?我也是受害者,怎么才能最低减轻我的损失。。。。我办的是家庭畅想套餐 协议签好以后被那个人拿走了 说是以后解约的时候要用的
移动公司有义务为该项义务作出明确的宣传,其行为属于虚假宣传,给你造成了损失,属于欺诈的行为,你有权要求撤销合约,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19 19:4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