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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弟弟的行为怎样定性?

咨询者 : fa149957 - 湖南     时间 : 2010-12-19 19:10:09    状态 : 已解决



我弟弟去洗桑拿,回来后和他姐夫我爱人说了一件事:他找了按摩小姐,并和按摩小姐两人裸身互相接触,抚摸,他们的私处有接触,我弟弟还用手抚摸了按摩小姐的私处,按摩小姐同意了,事后,我弟弟给了钱,他的行为是否是犯罪?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弟弟的行为属于嫖娼,没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不构成犯罪,只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19 19:35:55

陈志超   [湖南]    13549651496

不构成犯罪。

2010-12-23 16: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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